为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,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,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近日,区司法局严格按照《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》的评选规定和要求,遵循“三严格”原则,积极组织开展了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(人民调解员)、调解能手的评选活动。
此次评选活动严格遵循以下原则: 一是严格评选标准。 内容涉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、规范化建设、队伍建设以及加分事项;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、专业素养以及思想作风等事项。 二是严格评选要求。 明确“ 推荐评定 三 星级的调委会应从 二 星级调委会中产生;推荐评定 二级 人民调解员应从 三 级人民调解员中产生;推荐评定 区级 人民调解能手应从 乡镇、街道 人民调解能手中产生 ”,以促进人民调解组织、人员的星级评定提档升级。 三 是严格评选程序。 采取自下而上、层层筛选的方式,先由各调委会自查推荐,各司法所排查初选,后经区司法局审核确定,确保评选活动“公开公平公正”。
根据“三严格”原则,此次评选活动共分别产生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,二级人民调解员32名,乐山市市中区人民调解能手25名。
通过此次星级调解评选活动,激励了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、人民调解员积极进取、努力工作,必将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, 为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