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管理,强化队伍建设,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,结合做好镇(街道)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“后半篇”文章,近日,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司法所管理工作座谈会。各镇(街道)政法委员、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领导参加座谈。
会上,区司法局党组成员、机关党委书记黄毅平根据《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<乐山市市中区区级职能部门派驻镇(街道)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要求,围绕基层司法所的机构性质、管理权限、日常考核、经费保障等问题与各镇(街道)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并达成了共识。
通过此次交流座谈,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“双重管理”的管理模式,纷纷表示:将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,共同做好对基层司法所机构、人员的管理工作,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,为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,为促进基层司法所更好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使命助力。